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海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6民初995号 |
案号 |
(2020)赣0926执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卢海美偿还借款本金15037.49元及相应利息,被告卢海美表示于2019年11月30日还清,原告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表示同意。二、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87.5元,由被告卢海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