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1********6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303 民初 3939 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28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蒋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何- 4 -文刚借款本金人民币 35,000.00 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以35,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起按照年利率 6%计算支付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40.00(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被告蒋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