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长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1********08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9民初566号 |
案号 |
(2020)黑0129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刘树艳、李长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吴翠霞、韩春林借款本金119 000元及借款利息59 300元。案件受理费386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刘树艳、李长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