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26********0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4民初5039号 |
案号 |
(2020)黑0104执3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史勇立即给付哈尔滨市道外区海鑫金属材料经销处货款1184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元,由史勇负担,此款海鑫金属经销处已预交,待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史勇立即给付海鑫金属经销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