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6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3民初1457号 |
案号 |
(2020)赣1123执1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94512.80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2000元;被告方琳、王书峰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87元,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