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3民初2269号 |
案号 |
(2019)黑0103执24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与被告于乃林签订的编号A:[一手]字[哈尔滨]行[哈铁]支行[2015]年[174]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二、被告于乃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借款本金205802.61元;三、被告于乃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上述借款的利息(截至2017年9月21日利息为2542.79元,自自2017年9月22日起至本金全部付清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继续计算利息、罚息及复利);四、被告黑龙江鼎盛尚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三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04 |
发布时间 |
2019-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连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99585141203M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88号建筑科技大厦1栋2单元22层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