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越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2********37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781民初1092号
案号
(2020)粤0781执50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91207605949】。被告陈越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2017年承包费64829元给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0.72元(已由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预交),由被告陈越州负担。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420.7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陈越州应向本院缴付案件受理费1420.7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台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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