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越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22********37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81民初1092号 |
案号 |
(2020)粤0781执5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91207605949】。被告陈越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2017年承包费64829元给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20.72元(已由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预交),由被告陈越州负担。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农副业基地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420.7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陈越州应向本院缴付案件受理费1420.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