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1********3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426民初182号
案号
(2020)粤1426执3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借款本金470000元及利息81745元。2、支付自2020年3月8日起,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7.4%计付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3、本案全部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合计551745元+利息。被告傅文龙、吴影承担的案件受理费4659元收回法院(已先行退回原告刘拔,由法院向被告傅文龙、吴影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