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121********1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02民初11468号 |
案号 |
(2020)湘0102执1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邓鑫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赵聪聪各项损失8192元;二、驳回赵聪聪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上述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10元由邓鑫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