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揭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32********068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30民初884号
案号
(2020)赣1030执6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揭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周小勇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296元,减半收取1648元,由揭琴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9-27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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