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揭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32********068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30民初884号 |
案号 |
(2020)赣1030执6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揭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周小勇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1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296元,减半收取1648元,由揭琴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