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81********33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102民初6061号 |
案号 |
(2020)黑0102执2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借款本金4,400,000元。二、被告冯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信用社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利息300,960元及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计算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如年利率超过24%,则以年利率24%为准)。三、被告黑龙江森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44,408元,此款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冯涛负担,此款被告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被告黑龙江森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款的给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