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市太平桥盛兴花炮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4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浏民初字第03502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恢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浏阳市太平桥盛兴花炮厂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云南省曲靖市东莹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各种经济损失共计 284 594.45元。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 569元,由被告浏阳市太平桥盛兴花炮厂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石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市太平桥镇槐树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