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广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6********3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4民初240号 |
案号 |
(2020)冀1124执4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杨广营偿还所欠原告任双信鸡蛋款45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6元,保全费474元,共计1410元,由被告杨广营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