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8********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8民初1812号
案号
(2020)冀0638执7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栋、刘会颖连带偿还原告王爱民借款34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2月19日始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原被告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325元,由被告郭栋、刘会颖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