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杰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235********1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33民初1106号 |
案号 |
(2020)冀0533执8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董杰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贾会刚给付59800元;二、驳回原告贾会刚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75元,由原告贾会刚负担125元,被告董杰生负担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