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81********06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303民初723号
案号
(2020)鄂0303执1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费敏尚欠原告舒童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14600元,合计124600元。还款方式:1、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本金50000元;2、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60000元;3、2020年2月28日前偿还利息14600元;二、违约责任:若被告费敏对上述还款任意一期违约,原告舒童有权就全部未偿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舒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0元减半收取1250元,由被告费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0-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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