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1********0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9民初1038号 |
案号 |
(2020)黑0129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海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张凤双化肥款14 000元、利息4760元(利息计算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4月2日);并给付自2019年4月3日起至全部欠款履行完毕市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二、驳回原告张凤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6元及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刘海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