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江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0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民终2513号 |
案号 |
(2020)黑0110执1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黑0110民初121号驳回原告李欣荣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 400元,由原告李欣荣负担。(2020)黑01民终2513号一、撤销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20)黑0110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二、李江超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李欣荣借款本金99,945.00元、支付李欣荣利息25,055.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800.00元,由李江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