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3********5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5刑初218号 |
案号 |
(2020)湘0105执5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方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上缴国库);二、责令被告人方威退赔被害人舒琼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四千零八十八元。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方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至本院,上缴国库);二、责令被告人方威退赔被害人舒琼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四千零八十八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