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9********5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602民初2282号
案号
(2019)皖1602执21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省奇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亳州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9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5月1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96万元本金还清之日止),被告陆云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5-08
发布时间
2019-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1602执2127号
立案日期
2019-05-08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8076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