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连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82********06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2民初323号 |
案号 |
(2020)黑0882执1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连旭欠原告刘树勇本息70 000元(本金57000元、利息13 000元),被告连旭从2020年5月起,每月20日前返还原告刘树勇5 000元,直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二、如被告连旭未按第一项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视为未偿还借款全部到期,被告连旭返还原告刘树勇借款本金57 000元及利息(以57 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2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