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7********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 0523 民初1994号
案号
(2018)黑0523执3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宝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黑龙江黑土兄弟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公司、宝清县大涵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王更共同给付王福云借款本息合计523 300元(已支付利息23 300元)。于2018年2月10日前给付200 000元;2018年8月1日前给付300 000元。案件受理费7 300元,减半收取3 65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3-05
发布时间
2018-05-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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