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3********4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02民初4885号
案号
(2020)黑0102执3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道里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宛露与被告程伟于2017年8月2日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无效;二、被告程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付志强2017年12月10日至实际迁出之日的租金,2017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租金按照2500元/月进行计算,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的租金按照2750元/月进行计算,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按照3000元/月进行计算;三、驳回原告付志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程伟、唐宛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30
发布时间
2020-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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