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水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03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0民初1349号
案号
(2020)赣0730执16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本院主持庭外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原告温平生、赖雪兰同意被告曹水生在2020年10月15日前清偿原告温平生、赖雪兰借款本金75000元,在2021年2月5日前清偿原告温平生、赖雪兰借款本金75000元; 案件受理费及诉讼费3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1650元,由被告曹水生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时间
2020-1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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