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5********0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6民初647号
案号
(2020)赣1026执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方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黄县支行借款本金10003.52元及利息、违约金(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8月7日起,违约金自2019年8月3日起,按领用合约约定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计付,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8元,依法减半收取32.24元,由被告方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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