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1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红民二初字第134号 |
案号 |
(2016)豫0702执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新飞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5月5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实际支付之日止,以40000未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如果湖南全洲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4-13 |
发布时间 |
2016-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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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宋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99131043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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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16号全洲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