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9********2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3民初5385号 |
案号 |
(2020)粤1973执12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1201619397】。一、限被告东莞市辉盛机械塑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泓翊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3271.60元及利息(利息以253271.6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汤建平对被告东莞市辉盛机械塑胶有限公司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东莞市泓翊五金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班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39元,由原告负担198元,由被告汤建平、被告东莞市辉盛机械塑胶有限公司负担2541元;关联案件(2019)粤1973财保1390号保全费1913元,有原告负担138元,由被告汤建平、被告东莞市辉盛机械塑胶有限公司负担17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