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01********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22刑初96号
案号
(2020)冀1122执3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张培远对其中李恒杰50000元、严洪福92100元、丁玉会126000元、谢居扬75000元、黄水绒660000元、汪志才60000元、周凤来147200元、姜广伟30000元负连带退赔责任。 被告人王磊对其中郭守坤30000元、陈鸿旗150000元、鲍国英126000元、武现山272000元、陈梓辉54000元、赵书君491000元、唐雪淞174500元、李恒杰50000元、严洪福92100元、丁玉会126000元、谢居扬75000元、黄水绒660000元、汪志才60000元、周凤来147200元、姜广伟30000元负连带退赔责任。 被告人刘炎钊对其中鲍国英126000元、武现山272000元、陈梓辉54000元、赵书君491000元、唐雪淞174500元、李恒杰50000元、严洪福92100元、丁玉会126000元、谢居扬75000元、黄水绒660000元、汪志才60000元、周凤来147200元、姜广伟30000元负连带退赔责任。被告人李昶衡对其中徐达50000元、刘志强330000元、文金勇48000元负连带退赔责任。17、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其中,刘军5000元 、张心民3200元、张炬生3500元、于广久900元、孙冬冬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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