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0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882民初2575号 |
案号 |
(2020)黑0882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富锦市万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柴油款280 000元和因逾期支付油款产生的利息(从2017年12月31日起以280 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至该款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814元,由被告苏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