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丽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02********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21民初263号 |
案号 |
(2020)黑1121执1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冠玉、侯丽莉于本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程日明200,000.00元,利息从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时止按年利率2.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10.00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