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7********1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81民初151号 |
案号 |
(2020)黑0381执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赵有民、赵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由永胜借款本金人民币28010.3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赵有民、赵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虎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