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郁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6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7民初637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恢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黄郁斌、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和平海创贸易有限公司、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龙南县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结欠原告谢玉芳借款本金1521371元,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利息233860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之间的利息100800元,水泥款161220元,合计2017251元,上述借款本金1521371元和水泥款161220元(合计1682591元)从2019年4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利随本清,从2019年5月起由被告黄郁斌、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和平海创贸易有限公司、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龙南县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最少每月支付原告谢玉芳100000元(支付期限为每月20日前),在2020年1月20日之前还清所有款项;二、如被告黄郁斌、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和平海创贸易有限公司、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龙南县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谢玉芳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所有款项;三、案件受理费1148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保险费5500元,合计21981元,由被告黄郁斌、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和平海创贸易有限公司、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龙南县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谢玉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