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3********2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3民终102号 |
案号 |
(2020)宁0323执1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饶平给付被上诉人高洋、陈佳借款本金13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上诉人高洋、陈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上诉人饶平不能按期如数履行,被上诉人高洋、陈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四、上诉人饶平付清上述款项后与被上诉人高洋、陈佳之间再无纠葛;五、一审案件受理费3820元,减半收取1910元,由被上诉人高洋、陈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62.5元,减半收取731.25元,由上诉人饶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