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云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3********56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民初4450号 |
案号 |
(2020)津0116执11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云瑞于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55000元,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后续逾期利息,双方间再无纠葛。二、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98元,减半收取899元,由被告黄云瑞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