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6********2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06民初4162号
案号
(2020)津0106执26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海尚欠原告刘文瑞借款210000元,于2020年9月27日前给付原告;二、如被告林海未按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须以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支付逾期利息;三、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四、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保全费1570元,均由被告林海自愿承担(于2020年9月27日前给付原告刘文瑞)。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0-1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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