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427********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81民初2527号 |
案号 |
(2020)粤0781执4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90208601897】。一、被告陈世萍、夏伟、江门市蓬江区联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确认,截止至2020年7月8日拖欠原告李景帜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83333.33元(2020年7月9日起的利息按照月利率2%另行计算至借款清偿日止);二、被告陈世萍、夏伟、江门市蓬江区联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定于从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31日,每个月25日前向原告李景帜偿还人民币100000元;另,本案的受理费7080元,申请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80元,由被告陈世萍、夏伟、江门市蓬江区联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