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习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01********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91民初129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42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习鹏确认尚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本金48600元,截至2020年6月1日的利息2103.83元、罚息5281.6元、复利514.81元,及从2020年6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的按年利率9.45%计算的罚息、复利。还款方式为:于2020年7月20日前归还原告3000元,2019年8月20日前归还原告3000元,余款于2020年9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任习鹏于2020年9月20日前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律师费5056元。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1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合计1241元,由被告任习鹏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四、如被告任习鹏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中的任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