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悦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426********0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426民初691号
案号
(2020)粤1426执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偿还借款本金57600元及利息972元,本息合计58572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576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的标准计算自2020年8月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至2020年10月利息为388.8元,诉讼费642元。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还清为止,以上暂计:59602.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29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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