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荣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422********3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221民初48号
案号
(2020)黑1221执6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望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石海宝、王淑波给付原告张井林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息1.2分计算,自2017年2月15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二、被告唐荣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530元由被告石海宝、王淑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望奎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