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金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128********2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4民初437号 |
案号 |
(2020)冀0424执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秦金山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坤庆制盖有限公司瓶盖款44,173.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4元,减半后收取452元,由被告秦金山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