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7********03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22民初1642号
案号
(2020)赣0922执14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万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阳朝华、曾艳归还原告江西万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该款至2020年6月24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297618.52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此后利息亦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金。二、驳回原告江西万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948元,由被告阳朝华、曾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万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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