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虞伟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7********5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刑初223号 |
案号 |
(2020)苏0508执30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8一、被告人虞伟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履行,上缴国库);二、责令被告人虞伟君与实施第一起诈骗的同案人员张恒朴、郑丽双、林型明共同退赔被害人滕杰十一万三千八百元;责令被告人虞伟君与实施第二起诈骗的同案人员共同退赔被害人程玲六万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