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28********1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028民初2420号
案号
(2020)冀1028执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梁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蒋宏运借款60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7920元,由被告梁爽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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