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云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224********3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12民初1078号 |
案号 |
(2020)湘0112执3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朱云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文华购车款20 000元以及利息8 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元,公告费560元,两项合计1 070元,由被告朱云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