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东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2********54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83民初3990号 |
案号 |
(2020)赣0983执2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邹东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高安市君逸物流有限公司尚欠租金87660元,并承担违约金17532元及评估费400元,上述付款义务合计人民币105592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2元、财产保全费820元,合计人民币3232元,由被告邹东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