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2********03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1民特278号 |
案号 |
(2020)津0111执2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苏洁自愿返还申请人张颖借款2000元,此款于2020年7月15日前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二、申请人张颖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此民间借贷纠纷就此了结。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上述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张颖与苏洁于2020年7月13日经天津市西青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