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三益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7民初9295号 |
案号 |
(2020)苏0507执3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三益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陈克煌将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未来路1号2幢6521室房屋、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未来路1号2幢522室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原告陈克煌名下,由原告陈克煌承担上述转移登记过程中的全部费用。二、被告苏州三益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克煌违约金66886.53元(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汇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 行 苏 州 市 相 城 支 行 营 业 部 , 账 号 :3220199743605063002202175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681元,由被告苏州三益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250199743600001331044803)。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苏州三益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原告已支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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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海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673028913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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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未来路东、凤北荡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