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4********36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303民初887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40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京华支行与被告徐世强、冯霞自愿解除双方签订的《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合同编号:工字遵义行京华支行2018年007号);二、被告徐世强、冯霞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京华支行尚欠借款本金33319.85元、利息(截止2020年5月8日的利息为4057.56元,从2020年5月9日起的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到本金付清之日止)及违约金1915.38元。被告徐世强、冯霞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8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付5000元,2020年7月30日前付5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付5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付5000元,剩余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付清;三、若被告徐世强、冯霞未按上述第二项约定履行任意一期支付义务,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京华支行有权就尚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420元,依法减半收取计710元,公告费200元,保全费780元,共计1690元,由被告徐世强、冯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