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洁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122********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5122民初469号
案号
(2020)粤5122执6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饶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付还申请人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被执行人陈晓斌对前项林洁欢应偿还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晓斌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林洁欢追偿,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饶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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