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莉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82********21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4民初1790号 |
案号 |
(2020)粤0704执2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钱莉莉、徐存厚确认欠原告王育借款150000元、利息49000元,合共199000元,被告定于2020年8月25日前偿还上述借款本息199000元给原告。二、如两被告有任一期逾期付款,两被告须支付利息(以实际欠款为基数,从2020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给原告,同时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余下全部欠款。三、案件受理费4465元,减半收取2232.5元,由被告钱莉莉、徐存厚承担,此款原告王育已预交,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钱莉莉、徐存厚迳付给原告王育。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